“一网两证”提升采矿业地税征管效能
“一网两证”提升采矿业地税征管效能
——吉安市青原区地税局提升采矿业地税征管效能主要做法
针对采矿业税收征管点多面广、易漏难征的征管实际情况,青原区地税局主动出击、积极探索实践,走出了一条“一网两证”(互联网,国土资源有关权属证明,资源税管理证明)的采矿业税收共治新路子,有效规范了采矿业地税的征管,提升征管效能,为地税“二次创业”增添了新动力。
网络数据显威力 税务登记增质效
据调查,目前青原区已发现的矿产有金属、非金属和矿泉水三大类型,主要包括石灰岩矿、铁质石英砂岩矿、石膏矿、粘土矿、砂(砾)石矿和砂岩矿等,具有一定的开采规模,且工业品位较高。但由于地税、国税、国土、林业、市场与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之间涉税数据共享不流畅等因素的影响,造成采矿业有关纳税人漏征漏管现象较为普遍。2017年初,该局先是运用网络爬虫技术等数据科学技术,从“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方林权交易网”等互联网站获取青原区采矿权、林权、土地使用权等国土资源交易数据。获取有关数据后,该局组织力量对“采矿权”与“林权、土地使用权”有关涉税数据进行分析比对,识别出采矿权竞得人所竟得采矿权的投资方向,进而判断采矿业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办理有关税务登记事项。年初以来,该局先后从互联网采集了有关采矿权、林权、土地使用权等国土资源交易的涉税数据13253条,涉及有关纳税人73户,其中发现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21户,查遗补漏率达到28.76%,有效地规范了采矿权、林权、土地使用权涉及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管理。
两证数据巧运用 管理成效上台阶
2017年3-4月,在税务登记查遗补漏的基础上,该局按照机关实体化运作的方式,组织风控分局、征科股、税政股组建了采矿权风险管理工作团队,运用采矿权、林权、土地使用权等3种国土资源权属证明中的采矿权竞标人、矿山坐落地址及面积、矿产品及其生产规模、矿山占用国土类型等涉税数据,对73户有关纳税人实施了风险管理。其中,识别应对了51户(人)涉及的采矿权竞标人用采矿权进行投资的应税行为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了企业(个人)所得税、城建税等税费,73户采矿业纳税人占用的林地或耕地的应税行为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了耕地占用税,73户采矿业纳税人销售矿产品的应税行为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了资源税,以及是否申请并开具了《资源税管理证明》等一系列涉税风险。面对该局列举的数据详实、依据明确的涉税风险提示,有关纳税人无从辩解,只得按时补缴有关税费及缴纳滞纳金。截止2017年7月底,青原区采矿业年内地方税收收入首次突破400万元关口,其中采矿业查补税费就达到383.15万元,同比2014-2016年采矿业纳税人已纳地方税费增长176.31%。通过上述风险管理,青原区采矿业纳税人销售矿产品不按规定申请并开具《资源税管理证明》的现象得以遏制,2017年5-7月共有49户青原区采矿业纳税人到该局申请开具《资源税管理证明》315份,较这些纳税人上年同期申请开具《资源税管理证明》的份数增加了311份,增长率为98.73%。
管理成果深转化 税收共治成机制
风险管理取得显著成效后,该局并没有裹足不进,而是顺势将具体做法和取得成效转化为提升征管效能的具体措施,以强化采矿业后续税收征管。一是激发国地税合作积极性。该局及时将采矿业纳税人已申请开具《资源税管理证明》中的矿产品销售收入数据共享给国税部门,大大激发了国税部门国地税合作的积极性。据不完全统计,仅2017年8月青原区国税部门运用该局共享的矿产品销售收入数据查补增值税50余万元。二是采矿业地税征管数据化凸显。该局把利用网络爬虫技术获取有关国土资源交易涉税数据的具体做法分别明确为有关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职责之一,如征科部门定期从有关互联网站运用数据科学技术采集有关涉税数据;税政部门根据已获取数据进行初步分析,形成风险管理工作事项并移送风控部门;根据有关职能部门移送的风险管理工作事项形成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后,风控部门深层次地进行分析识别, 如运用安监部门采矿业单位开工信息,分析识别采矿业单位税务登记风险;运用互联网股权、采矿权、林权、土地使用权交易数据,分析识别股权交易、耕地占用税涉税风险;运用矿产品销售增值税申报纳税数据,分析识别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涉税风险等,从而确保数据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征管基础进一步夯实,地税征管效能进一步增强。三是部门联动综合管理采矿业机制的完善向前迈进。该局及时主动向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了依托“一网两证”规范采矿业地税征管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和下一步工作建议。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在充分肯定该局规范采矿业税收征管工作的同时,将建立国税、地税、市场与质量监督、公安、林业、国土、安监等部门联合定期开展巡查巡管国土资源机制列入了政府工作日程。在商议机制建立的过程中,2017年5-6月,青原区地税、林业、国土、安监等4部门对全区15户煤矸石开采单位、24户砖厂进行巡查巡管,其中清理出10户未按规定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采矿业单位并纳入了税务管理。(刘继文、曾建华、肖少峰、刘诗坦)